索 引 号: | 11371700004478917A/2024-08984 | 分 类: | 警方报道 |
发布机构: | 菏泽市公安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4 年 10 月 21 日 |
标 题: | “警”护生态安全!东明警方快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| 发布日期: | 2024 年 10 月 21 日 |
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||
内容概述: | “警”护生态安全!东明警方快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|
- 索 引 号:11371700004478917A/2024-08984
- 分 类:警方报道
- 发布机构:菏泽市公安局
- 标 题:“警”护生态安全!东明警方快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
- 成文日期:2024 年 10 月 21 日
- 发布日期:2024 年 10 月 21 日
- 内容概述:“警”护生态安全!东明警方快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
“警”护生态安全!东明警方快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
每年天冷之后,是非法狩猎犯罪高发期。东明县公安局长兴派出所依托生态警务,强力履职尽责,始终保持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,全力保护良好生态环境。近日,长兴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,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,查获非法猎捕鹌鹑20只。
10月15日晚,长兴派出所值班民警夜间巡逻至黄河岸边的一处农田时,听到阵阵欢腾的鸟鸣声传来。深秋夜里的鸟鸣声十分可疑,民警顺着声音向田地里追踪,在农田里发现播放器1部及架设的捕鸟网等工具,四周无人。民警当即就地布控,经过一整夜的蹲守,16日凌晨5时许,将前去收网的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当场抓获,现场清点发现非法捕猎鹌鹑20只,并现场查获自制头灯等作案工具一宗。
经讯问,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对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经查,任某某喜欢斗鹌鹑,入秋后他便动起了“歪心思”,在夜深人静之际,将网络上欢快的鸟鸣声、鹌鹑叫声用播放机进行播放,并架设捕鸟网在农田里引诱鹌鹑“自投罗网”,至今共非法捕猎鹌鹑20只。经东明县林业部门取证鉴定之后,20只鹌鹑全部安全放归大自然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:
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非法狩猎罪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:
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在此提醒广大群众,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不滥捕、不猎杀、不买卖、不食用,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。